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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娱乐圈新规出台:明星代言需坚守政治正确原则
据悉,我国多部门于10月31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》,旨在对明星、艺人、网红的广告代言行为进行规范。其中明确指出,明星代言时不得饰演党和国家领导人,不得使用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的明星,并强调必须遵守“政治正确”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31日发布消息称,根据中宣部部署,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网信办、广电总局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等7部门共同印发该指导意见,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市场监管总局强调,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,加强广告导向监管,强化明星自我约束,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。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代言活动应符合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,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利益的言论,不得宣扬奢靡浪费、拜金主义、娱乐至上等错误观念和畸形审美。
意见指出,部分知名艺人、娱乐明星、网络红人等存在“违法代言、虚假代言”行为,甚至“宣扬错误观念”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、污染社会风气。该指导意见不仅禁止宣扬色情、暴力等内容,还重点强调政治上要坚守“正确导向”。根据指导意见,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利益的言论;不得以饰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、革命领袖、英雄模范人物等形象或近似形象进行广告代言;不得宣扬其它“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言论和观念。
此外,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(含电子烟)、校外培训、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。
对于企业选用明星做广告,指导意见也提出了要求。企业选用代言明星前,需充分了解其从业情况和个人信用,且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。
同时,文件提出针对“广告发布单位”加强监督,督促其加强广告审查和内容管理。对于企业明知、应知明星发表过“错误政治言论”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,或被认定“妨碍社会安定、妨碍社会公共秩序”的,将面临法律责任。